第三条原则:主动求助意味着主动改变
这一条原则谈的是心理咨询中的动机问题。心理学中,动机特指激发和维持个体的行动,并将使行动导向某一目标的心理倾向或内部驱力。
动机在咨询中的作用体现在两个方面:
第一,激发功能,这就是之前提到的“谁痛苦,谁求助”。痛苦会激发一个人向外寻求帮助。而寻求帮助只是改变的第一步,心理咨询要想有好的效果,我们也要在这之后做许多努力。
这就涉及到动机的第二个作用:维持和调节功能。心理咨询说到底还是需要来访者做出改变的。
改变如何发生?动机越强烈,改变的可能性越大。这其中,来访者的主动性是很重要的。
在医学领域有一句话叫“医不叩门”,意思是说医生不会主动去敲开病人家的房门说:“来,我给你治病吧。”
因为这样很容易激起病人的防御心理,病人很可能会说:“我好好的,治什么病!”
相似的场景也经常发生在劝别人去做心理咨询的情况里。
一些学生入门心理咨询之后,会去建议周围的朋友遇到心理困扰就去看心理咨询,觉得心理咨询一定能够帮到他们。
心理咨询或许真的有帮助,但前提是这位朋友有动机去主动求助。
这样,在后续咨询工作中,来访者和咨询师建立起的工作联盟才够牢固,来访者才能够真正从心理咨询中获益。
从这个意义上说,心理咨询师反而是咨访关系中相对被动的那一方。
这种被动体现在,我们需要有足够的耐心,等待来访者做好准备迈出第一步,做好准备做出内心的改变。
当来访者做好这样的准备时,也就到了心理咨询发生的“时机”。